???? 2009年5月6日下午,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劉萬清及妻子,一起被湖南省紀委叫去“談話”,至今沒有回家。在他身后,是100多名涉案者。(來源:人民網1月22日消息《湖南監獄管理局原局長犯案?牽出130名同系統干部》)
近幾年來,諸如此類的“官場地震”頻頻發生,先后有湖北麻城、浙江湖州、山西襄汾等官場地震頻發。據《南方日報》最新消息廣東省配合中央查處陳紹基許宗衡等案,又“揪出”縣處以上干部257人。
無論是誰,在聽到這些令人驚嘆的消息時,無論其離“事件”震中的地理距離有多遠,都會感受到強烈的“震感”。不過,其中的大多數人是被“震麻木”了,他們有的也許只是悄悄的拍一拍額頭,撫一撫胸口,慶幸自己不是事件相關人,不是“落馬者”;還有的身中震中的官員,也許會盤算著空出來的好位子,雖然這天上掉下來的大餡餅不一定砸到誰的頭上。于是,就會有了不汲取前轍之鑒,而“前腐后繼”的干部。
面對一個又一個落馬的貪官,我們當然是拍手稱快,對反腐敗工作充滿了信心,然而內心無法高興起來。頻頻發生的官員集體落馬新聞,警醒著我們,挖斷貪腐窩案的根子,更需要多管齊下,治標還要治本。筆者認為,貪腐窩案多發的原因如下:
一是反腐倡廉制度功能亟待加強。隨著反腐敗力度的加強,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制度,已經初步構筑了領導干部個人財產申報制度、重大事項定期報告制度、述職述廉制度、誡勉談話制度和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施行這些制度的初衷是很好的,是為了讓干部干凈干事,但是在現實中起到的作用卻難免遇到阻力。無論是重大事項民主決策還是內部監自我督等制度,都要求將權力置于陽光之下,可是在極少數權傾一時的官員面前,遇到了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式運作,其功能都只會大幅度縮水。最終導致部分領導干部不僅會平安無事,甚至還會出現“邊腐邊升”的現象。
二是打破權力、利益輸送體系非一朝一夕之功。貪腐的行為都不是個人單獨的行為,其背后往往有一個十分龐大的權力、關系網。一旦有了風吹草動,利害關系人就會利用權力和關系,能瞞就瞞、能壓就壓、能拖就拖,盡量化小化了。他們知道如何千方百計保護關系網內的人,包括貼身的秘書、發過誓的“鐵哥兒們”、同床共枕的配偶、血濃于水的子女,如果他們一旦被調查、被雙規,可能會咬出一大串人的,最終牽連到自己。因此,有那么一部分人認為自己頭上有一頂保護傘,出事了有人兜著,該貪的還是能貪,該腐可以繼續腐。
三是懲處的力度還需加大。要走出屢反屢貪、貪官一拎一大串的困境,要祭出“用重典,殺無赦”大旗,給以嚴厲的打擊,從而達到威懾罪犯,以最大限度減少貪瀆犯罪行為發生的目的。清朝康熙皇帝反腐苦口婆心教育的多,其晚年國庫十分空虛;雍正皇帝繼位后,一改康熙皇帝只喊不打的反腐措施,而是對貪官的打擊無所不用其極,結果是吏治清明,貪官大大減少,國庫很快就充盈起來,通過“秋后算賬”大大震懾了貪官。現在,中紀委五次全會強調進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我們也期待著更多的實實在在的過程性監督機制和多部門協作的執行舉措的出臺,只有抓住了反腐敗的機制建設和制度建設這一預防腐敗的關鍵,才能從根本上控制、減少腐敗現象的發生。
四是教育不夠。常有這樣的諷刺意味的事情,一些貪官犯事前還在臺上做著長篇大論的反腐報告,沒過幾天,就被“雙規”。可見,現在的反腐教育說教的意味還太濃,正面教育太過蒼白,沒有真正觸及到貪官的心靈。要使反腐教育真正有成效,必須要結合貪官自身利益,為貪官算一算有關切身利益的賬,通過算賬使貪官們明白貪瀆是得不償失的。同時要通過必要的手段破除貪官心存僥幸的心理,要對涉及關系網中的任何人,都要法不容情,以杜絕貪官們利用關系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此外,還要給貪官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最大限度地減少貪官對社會的危害,也就達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