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黨員的權利,是《中國共產黨黨章》賦予黨的各級紀委的重要職責之一。紀檢監察機關在工作中應把處理人同教育人、挽救人有機結合起來,把加強對干部的監督同信任干部、激勵干部結合起來。近年來,重慶市紀委認真落實中央紀委和市委要求,在嚴查腐敗案件、嚴懲腐敗分子的同時,注重加強對黨員干部合法權益的保護,努力在創新教育機制、建立容錯機制、完善澄清機制和健全挽救機制上下功夫,為黨員干部敢闖敢干、干凈干事提供了有力保障。
創新教育機制,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錯誤。在經濟社會轉型時期,黨員干部在成長過程中會遇到諸多誘惑,面臨的廉政風險比較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失足落水”。保護干部,教育無疑是最基礎的工作。紀檢監察機關應充分發揮教育的導向和激勵作用,使黨員領導干部形成不想貪、不愿貪的內在動力。重慶市紀委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引領,創新教育機制,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強化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意識,提高黨員領導干部拒腐防變的能力。比如在唱紅歌、讀經典、講故事、傳箴言活動中,大力弘揚古今中外的廉潔文化,進一步營造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以艱苦奮斗為榮、以驕奢淫逸為恥的社會氛圍。充分利用“紅巖精神”等紅色資源,加強廉政教育基地建設,通過實物、圖片、影音展示、服刑人員“現身說法”等多種形式,增強教育的生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建立容錯機制,讓干部敢闖敢干。在改革開放過程中,廣大一線黨員干部擔負著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的艱巨任務,在干事創業的實踐和探索中難免會面臨各種風險、出現一些差錯。從這個意義上說,改革創新猶如“摸著石頭過河”,稍有不慎就可能跌入水中。但是,不能因為跌倒了,就放棄“過河”。因此,紀檢監察機關要主動與一線黨員干部共擔風險,建立容錯機制,旗幟鮮明地鼓勵黨員干部創新,創造條件允許他們在失敗后重新站立起來,汲取教訓,繼續奮勇前進。這就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做到“四個區別開來”:把創造性地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區別開來,把公務活動中的正當交往與大吃大喝、游山玩水等區別開來,把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而違紀違法區別開來,把受客觀因素影響而造成的工作失誤與不作為、亂作為區別開來。當然,對那些打著改革創新旗號以權謀私、貪污受賄、腐化墮落的,或者失職瀆職嚴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黨員干部,一定要嚴肅查處、堅決問責。
完善澄清機制,讓干部輕裝前進。當前,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利用舉報信對一些黨員干部進行誣告、陷害,混淆視聽。對此,紀檢監察機關要完善澄清機制,在調查核實舉報情況之后,對經查實沒有違規違紀行為或問題輕微的,應予以澄清,把因調查而給被調查干部造成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具體而言,一要對舉報信實行集體研判,認真甄別內容真偽,盡可能分清誣告、錯告。對工作作風等方面的信訪舉報,盡量采取信訪說明書、信訪談話、警示函等方式處理。二要及時反饋調查結果,積極進行信息溝通。在調查中,既要收集違法違紀成立的證據,也要收集違法違紀不成立的證據,盡可能地還原事實真相。對查無實據或者有輕微違規違紀行為但尚不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案件,及時向被調查干部反饋結果及結論;同時向被調查干部所在單位或地區的主要負責人通報情況,并與組織部門建立信息交換機制,通報被調查干部案件的處理情況,不能因不實舉報影響干部任用。三要按照程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調查結果。特別是及時公開舉報失實、無違規違紀情況的案件,消除輿論負面影響,還被調查干部以清白。
健全挽救機制,讓違紀違法者改過自新。經驗表明,在反腐倡廉建設過程中,處理人并不是越多越好、越重越好,必須堅持辯證思維,綜合考慮政治和社會影響,努力使違紀違法者改過自新。為此,紀檢監察機關應注重健全挽救機制。一方面,對于一般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性質比較輕微、有悔改意愿和表現的黨員領導干部盡量促使他們悔過自新,防止小錯釀成大錯,起到懸崖勒馬的作用。另一方面,對違法犯罪的黨員干部,在嚴格依法處理之后,應注意做好教育感化工作,使其改過自新,重新融入社會。重慶市紀委從以上兩方面著手,不斷健全挽救機制,對構建和諧社會起到良好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