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要求,國企改革要公開透明、陽光運作,以此凝聚各方共識,接受社會監督。“盡快建立重大信息公開和發布機制,依法明確信息公開的范圍、時效和程序。要探索建立監管清單制度,在不涉及國家秘密、企業商業秘密的前提下,主動公開監管事項和流程”。
他是在全國國資委系統指導監督工作研討培訓班上作上述表示的。國企改革牽涉全國人民的利益,為各界所廣泛關注,尤其是在當前,改革進入深水區,體制機制需要重新安排,各種社會力量的博弈加劇,國資流失風險依然存在。因此,“陽光改革”勢在必行。既要強化國資監管的內功,又要與社會及時溝通。
黃淑和坦言,當前國資監管工作存在一些偏差。主要問題是:國資監管工作定位不夠準確,監管權力行使范圍越來越寬,審批備案事項越來越多,出現過多干預企業具體經營現象;對不少事項的監管,仍然沿用過去針對國有獨資、控股企業的監管方式,忽視了企業的股權結構和治理規則,適應不了企業改革發展形勢的新變化。
這些偏差在“以管資本為主”的思路下更為扎眼。既作為短期糾偏的手段,又為長期固本考慮,國資委提出了重點“四好”——“定好位”“搭好平臺”“管好資本”“做好減法”。
什么是定好位?黃淑和說,以管資本為主,就是要找準國資委作為政府層面出資人代表的職責定位,以產權關系為紐帶,抓好產權,下放事權,做好出資人應該做的事,放開出資人不該做的事。在行權方式上,要求國資委更加注重運用法律手段,通過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履行好出資人職責。
“搭好平臺”就是落實國有資本運作的市場主體。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是落實以管資本為主的重要途徑。不過,他提醒說,在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中,不能將現有融資平臺公司進行簡單“翻牌”,使這類平臺公司變成“走了樣”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要探索推動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干干凈凈”整體上市,不搞拖泥帶水,逐步清理整合存續企業和“殼”公司,避免集團公司與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完全重合。
“管好資本”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項重點:第一,實施國有資本運作。關注資本活力和效率,實現對資本的統一配置和科學監管,加強對國有資本流轉環節的管理與規范。第二,管好國有資本投向。圍繞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和發展戰略,對國有資本投向進行規范和引導,保證國有資本真正投到應該投的地方,切實發揮其應有功能和作用。第三,提高國有資本回報。立足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做好業績考核和國有資本收益管理等工作。第四,維護國有資本安全。發揮國有資本監督機制合力,落實責任追究,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黃淑和說,“做好減法”的要旨是,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梳理明確國資監管審核、批準、備案事項,探索建立出資人審批事項清單制度,分批取消或者下放具體項目,確保該取消的堅決取消、該下放的下放到位,真正讓企業“舒筋骨、增活力”。
要做到上述“四好”改革,黃淑和認為,就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遵循市場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既不能拍腦袋下指標、脫離實際定任務,也不能不顧差異搞“一刀切”。要堅持問題導向,著眼于通過改革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
“比如,在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上,要緊緊圍繞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增強國有資本功能的目標,并根據企業改革發展的實際需求,積極推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絕不能不顧企業實際情況而搞那種“為混而混”的所謂改革。又如,在允許員工持股的改革中,要根據企業所在行業和經營特點,科學合理制定員工持股的范圍和實施條件,通過員工持股激勵,形成資本所有者與勞動者的利益共同體,更好地調動企業各類骨干人員的積極性。”他說。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吸取過去國企改革的經驗和教訓,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因此,國資委要求各地國資委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在推動新一輪改革中切實防范好國有資產流失。
“凡是改革涉及企業改制、股權變動、產權交易、資產轉讓等重要環節的,都要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開展評估、進場交易,通過市場發現價格,防止國有資產被暗箱操作和低估賤賣。要切實把好重大改革中的財務審計關、法律審核關和風險控制關,筑牢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的堅實堤壩。”黃淑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