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切實加強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發布日期:2009-10-30
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國有獨資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會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省國資委的具體指示和要求,公司切實加強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在建立和規范現代企業制度方面邁出了重要步伐。
根據《公司法》,修改了公司章程,將董事會的職能具體化,并強化董事的責任;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健全董事會工作規則;設立職工董事等。新章程于2009年8月5日正式獲得批復,章程確定董事會由7人組成,其中外部董事2人、職工董事1人。
切實加強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和完善董事會、黨委會、經營層,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衡的運行機制,既有利于公司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又提高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效率。今后,省信產投將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依法合規經營,不斷發展壯大,真正實現公司的跨越發展、創新發展和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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